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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税务审计
发布时间:2010-1-13

一、亏损确认审核

  纳税人当年亏损在1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的税前扣除事项,需经过事务所审核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审核报告。以上是通常情况,具体亏损确认审核的要件,根据各地区所管辖的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而定。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种经济性质的单位,年终汇算清缴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审核文件,以确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

三、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

  纳税人当年盈利,但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弥补亏损后仍有盈利才需要交纳所得税,而可以弥补多少需由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进行确认。

四、所得税退税审核

  年度内已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后需退税2万元以上的企业需提供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以确认企业申请的退税金额是否正确。

五、财产损失审核

  审核企业财产损失情况,提交税务主管部门备案,以确认企业申请的税前抵扣金额是否正确,而此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就包括事务所出具的财产损失审核报告。

六、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审核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竣工后的增值额进行的专项审核,提供给税务主管部门,做为企业纳税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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